|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(合同、章程)审批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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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5-07-19 14:48 山东省茌平县外经贸局 |
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程序
一、项目申请:
应提交的全部材料:
1.外方所在国家(或地区)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或自然人所在国家(或地区)身份证明复印件;
2.外方资信情况证明;
3.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;
4.合营各方意向书或备忘录;
5.合营各方法人资格证明;
6.(独资企业)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,申请书及其批复文件;
7.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请示和批复文件;
8.合同、章程(中外方签字原件);
9.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的,需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并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意见;
10.视项目具体情况提供环保、土地、用水、用电等证明;
11.董事会成员名单;
12.合营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(各方签字原件);
13.董事会成员外方人员身份证明、中方人员简历;
14.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;
15.企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文件;
(注:外商投资独资项目去掉中方内容)
二、办理流程图:
企业申请——县市区外经贸局转呈——市外经贸局审批——办理完毕。 |